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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256/2022-00012 发布机构 淮安市体育局
文  号 淮体〔2022〕73号 公开日期 2022-07-22
文  号 淮体〔2022〕73号 公开日期 2022-07-22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淮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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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淮体〔2022〕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体育局

2022年6月30日

淮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淮安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按照《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围绕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决策部署,以提升人民体质健康水平为引领,以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全民健身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为“建好周总理家乡”,打造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特色体育名城和大运河体育中心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块,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建成600个以上县级以上体育社会组织,团体注册会员超过2000个、个人注册会员超过20万人。市运会、全民健身运动会、智力运动会、民俗运动会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43%以上。积极推进市和各县(区)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达94%。

  三、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效供给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布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按照“一核”“两带”“三圈”“多节点”框架设计,将淮安市体育中心打造成承办全国乃至国际体育赛事的主要核心场地,围绕沿大运河文化带(淮安)、古淮河健身带建设两个全民健身集群地,统筹推进环洪泽湖健身圈、环白马湖体育圈、环天泉湖体育圈建设,加快以各级全民健身中心、市县区体育场馆、体育服务综合体等为重要节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广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房、智慧健身路径、笼式足球场、时尚体育场馆等新型体育场地设施,全市新改、扩建50个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的体育主题公园,新建500公里健身步道。(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提升全民健身设施开放服务水平。推动淮安市体育中心做好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综合试点工作,聚焦解决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方面的不足和短板问题,示范引导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加快提升开放使用的综合效益。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开展室外健身设施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室外全民健身设施管护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具有独立区域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

  (二)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健全以各级体育总会为龙头,以各级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为主体,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服务志愿者为骨干的全民健身组织服务网络。做大做强做实各级体育总会,强化体育总会指导和服务体育社会组织的职能。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提供精准健身服务和指导。基本实现镇(街道)按照“1+X+Y”模式建立体育组织网络,鼓励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活力。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脱钩改革,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乡村体育活动和体育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体育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助力社会和谐。(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3.发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积极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新模式,持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教育局)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

  1.打造品牌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积极承办举办组织国际马拉松赛、中国龙舟公开赛、大运河铁人三项赛等国际国内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等建设,辐射淮河生态经济带,举办大运河公共水域游泳赛事、大运河篮球赛联盟和“韩信杯”象棋赛等品牌赛事。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支持举办跨市、县区域的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推动各地依托特色资源,逐步形成一县(区)一品牌、一城镇(街道)一特色、一村组(社区)一项目的全民健身活动新局面。(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办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特色鲜明的体育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以街道(镇)、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创新举办“社区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加强健身气功等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力度,鼓励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大力推进冰雪运动项目开展。推广线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

  (四)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度。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大力推进居家健身线上健身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级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残联)

  (五)加强特定人群健身服务

  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及各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协会作用,更加广泛地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继续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积极参加并承办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民宗局、市财政局)

  (六)发展全民健身文化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发挥其示范效应,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大力普及推广冰雪运动文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外办)

  四、着力开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深化体教融合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体教融合,完善政策保障。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进“家、校、社”一体化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二)强化体卫融合

  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

  (三)促进体旅融合

  鼓励各地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品牌体育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打造一批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鼓励各地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带。培育一批体育营销会展品牌,打造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体育主题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打造6条特色体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游局)

  (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

  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丰富完善智慧健身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推动健身俱乐部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方面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推动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健身服务产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打造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扩大健身消费券发放规模。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强健身、体育培训等健身服务业的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五、不断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落实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投入的稳步增长机制,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三)统筹用地保障

  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可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

  (四)加快人才建设

  整合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开展全民健身理论研究、现状调查、体质健康促进等研究工作。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人社局)

  (五)做好监督评估

  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分解落实相关任务,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本实施计划实施效果总体评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