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256/2024-00011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体育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26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26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为保证江苏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提升我省裁判员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以下简称裁判员)管理工作,省体育局近日正式下发《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相关情况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版)关于体育赛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及体育赛事实行公平公正原则等有关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和《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省裁判员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和处罚等方面的监管措施,有效满足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执裁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技术等级高的优秀裁判员队伍,结合我省裁判员队伍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和裁判员发展现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过程
省体育局综合业务处牵头负责《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实施细则》编制期间,认真查阅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裁判员管理规定,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与我省竞赛管理组织相关单位积极沟通,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归纳总结我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在此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汇总完善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省体育局各相关处室(单位)、评审专家等方面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本《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采取章节结构,全文共分总则、注册、技术等级认证、行为规范、选派、考评与处罚和附则七个部分组成,对原有各类裁判员管理规定和办法进行优化整合,在裁判员管理标准的科学性、流程的合理性、工作环节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进一步梳理,既符合上级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又便于基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执行,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范:
(一)进一步明确体育行政部门和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工作职责。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明确了省体育局对全省体育竞赛裁判员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具体负责本项目全省一级裁判员的业务工作,并对各设区市进行业务指导。
(二)建立健全裁判员注册(备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全省二级(含)以上裁判员应当通过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备案)。一级裁判员变更注册单位,应当报省级单项协会备案。同时对裁判员注册申报时间、注册程序、注册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
(三)有效规范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流程。《实施细则》对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流程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结合项目发展需要和我省裁判员实际情况,在考核计划、报名条件、培训内容、培训考试、颁发证书等工作环节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四)进一步细化裁判员选派要求、标准和程序。《实施细则》指出,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当根据国家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有关裁判员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体育赛事活动的裁判员。对我省省级体育赛事裁判员选派标准和程序作了更加细致明确的要求。
(五)突出强调裁判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强调,裁判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承担的执裁任务的同时,要恪守职业道德,冷静、客观、规范处理赛场执裁纠纷,维护公平竞赛精神,不发表、不传播不当言论和不当信息。
(六)进一步强化裁判员考评和处罚要求。《实施细则》提出,对注册确认的裁判员执裁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形成裁判员工作评价报告和考评意见,作为今后选派裁判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还明确了竞赛组织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违规违纪行为裁判员处罚种类和程序,应由各级单项协会按照管理权限和违规违纪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四、主要特色
(一)转变职能,规范操作。《实施细则》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的职能和职责进行了定位,对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在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单项体育协会在裁判员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制度监管,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实际操作,促进裁判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数据公开,信息管理。《实施细则》提出全省二级(含)以上裁判员应当通过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备案)。注册(备案)内容涵盖了裁判员的基本信息和执裁经历等。在大数据等新技术支撑下,基本实现了裁判员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了我省裁判员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锻炼队伍,提高素质。《实施细则》对我省裁判员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我省裁判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有效满足我省承办国际、全国体育赛事和举办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需求,让更多优秀裁判员在体育赛事中展现江苏体育风采,成为弘扬江苏体育精神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