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步道建设标准

时间:24-07-08  来源:淮安市体育局

健走步道配置要求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健走步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验收。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健走步道。

0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体育运动符号

GB/T 15566.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7部分:运动场所

GB 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0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健走步道

位于地形平缓、坡度不大于27%的区域,路面符合运动锻炼要求,并配置健身指导设施、标识系统等必要配套设施,可供散步、健步走、跑步等健身运动的道路。

03分类

按照健走步道的形态,可分为以下两种:

a) 线形健走步道:有独立起点和终点,且起点与终点相互不重合的健走步道;

b) 环形健走步道:形成一个闭合环形的健走步道。

04要求

选址要求

4.1.1 应因地制宜,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体现地方自然和人文特色。

4.1.2 应具有良好的可达性与便捷性。

4.1.3 选择健走步道的路线时应避开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

4.1.4 应合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条件,尽量不占或少占其他用地。

4.1.5 建设环境应远离化工厂、垃圾处理场等有空气污染的区域。

健走步道要求

4.2.1 健走步道面层材质可分为合成材料、砾石材料、沥青材料、木质材料、砖制材料、天然材质等。

4.2.2 应保持路面平整,宜选择柔性材料。

4.2.3 线形健走步道的长度宜不小于1000m,环形健走步道的长度宜不小于300m。

4.2.4 宽度应不小于1.2m,两侧缓冲带不小于20cm。

4.2.5 应排水通畅,不积水。

4.2.6 坡度应不大于15%,以不大于8%为宜。

4.2.7 健走步道区域上方垂直空间高度以2.4m以上为宜。

4.2.8 宜结合休憩设施、步道出入口等处设置健身指导宣传栏、多媒体健身指导设施、智能型健身指导设施等。

4.2.9 应设置完善的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向标识和警示标识。各类标识应统一规范、清晰、简洁,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4和GB/T 15566.7的相关要求。各类标识的设置要求见附录A。

配套设施要求

4.3.1 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线路的起终点处,其他出入口宜设置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健走步道出入口宜配置信息标识、停车场、环卫设施,有条件的步道还可配置小广场、展示区、室外健身器材活动区等。

4.3.2 沿线应合理设置休息椅凳,休息椅凳的设置应符合GB50420-2007中7.4的规定。可结合休息椅凳设置其他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4.3.3 商业设施、救护设施和安保设施的设置宜依托公园、社区、道路及周边区域的原有设施统筹考虑。

4.3.4 沿线宜设置垃圾箱和厕所等环卫设施。垃圾箱的设置应符合GB50420-2007中7.4的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GB 50420和CJJ14的相关要求。

安全要求

4.4.1 宜制定健走步道安全手册、健走步道维护计划等。

4.4.2 不宜与机动车混行;宜根据路面材料和使用情况,限制非机动车通行。

4.4.3 应定期对健走步道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检查,若出现损坏等情况,应及时维护。

4.4.4 应预留足够的无障碍区,邻近水面、陡坎等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