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时间:21-11-26  来源:淮安市体育局

  为统筹规划“十四五”时期体育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江苏体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江苏体育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体育强省建设,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人民群众体育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体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全省体育事业呈现稳中有进、向上向好的发展局面。

  1.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率先建成以省为单位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持续完善,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体育设施网络,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并不断向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较大自然村延伸。建成健身步道1.2万余公里,体育公园1016个,室内外冰雪场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15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同比上升56.7%。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老年人体育节、残疾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有规模的赛事活动共计63826项次,参与总人数2510万余人次,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0.3%,较“十二五”末提升了5.3个百分点。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更加有效,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覆盖,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3.1%,较“十二五”末提升了1个百分点;建成省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平台,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0万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群众运动健身提供便捷的服务指导;我省健身教练在全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上夺得体育领域唯一金牌。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共有县级以上体育社团457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62个,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发展迅猛。

  2.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位居前列。坚持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优化运动项目布局,推动开放竞争办队,引导职业体育发展,采取与市县、高校、企业、协会联合办队形式共建34个项目,与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联办共建6个夏季项目国家队和4个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全省共有21家职业体育俱乐部,女排获得2016-2017赛季联赛冠军,男排获得2019-2020赛季联赛亚军,女足实现2019赛季锦标赛、联赛和足协杯大满贯,男足获得2020赛季中超联赛冠军。推进省优秀运动队训练、科研、医疗、教育、管理、服务一体化,强化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体能和作风锤炼,参加综合性运动会成绩位居全国第一集团,我省运动员在第31届奥运会上获得3金2银3铜,在第18届亚运会上获得15金14银12铜,在第13届全运会上获得35金26银45铜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围绕“零容忍”“零出现”,扎实推进反兴奋剂斗争,研发推广“纯洁体育APP”平台,不断健全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教育预防体系。

  3.青少年体育持续加强。体教融合不断深化,联合省教育厅每年对4万余名学生进行体质健康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继续深入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和高校毕业年级大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每年举办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赛事近100项次、参赛运动员超过2万人次。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营和“小巨人优苗”培训,创建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26家,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3家,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50家,遴选722所体育特色传统学校。在第3届青奥会上,我省运动员获得2金1银5铜;在第2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共获得130金85银98铜,奖牌数和金牌数分别列全国第一、第二;在第13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上,共获得40金40银39铜,成绩列全国第三。校园足球工作成效明显,创建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15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922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9个。

  4.体育产业量质并进。坚持市场主导,注重从供给需求两端发力,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载体平台建设,激发体育市场活力。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4.96亿元支持571个项目,带动社会投资167.71亿元,财政投入乘数达1:33.8。创建28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102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4个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3个体育类省级特色小镇。认定三批43家体育服务综合体。南京、苏州、常州成功入选首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江苏体育产业总规模从2016年的3154.0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881.8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7%。2020年全省体育产业增加值1641.79亿元,占全省GDP的1.60%。全省体育彩票累计实现销售1088.24亿元,募集公益金277.72亿元,上缴偶得税14.86亿元。

  5.体育竞赛繁荣发展。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大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成功举办世界羽联汤姆斯杯尤伯杯赛、国际排联世界女排大奖赛总决赛、国际田联世界杯挑战赛、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和亚洲击剑锦标赛、亚洲乒乓球锦标赛、亚足联U23锦标赛等国际性赛事366场以及全国性赛事578场,办赛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成功申办2022年世界跆拳道锦标赛、2022年世界田联半程马拉松锦标赛、2023年世界羽联苏迪曼杯羽毛球赛、2023年世界田联室内田径锦标赛和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以马拉松、自行车项目为代表的自主品牌赛事蓬勃发展,马拉松及相关运动在中国田径协会的认证赛事和标牌赛事中列全国第一,其中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苏州环金鸡湖国际半程马拉松、无锡马拉松、南京马拉松和常州西太湖国际半程马拉松等成为世界田联标牌赛事,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成功提升为国际自盟UCI2.PRO级别。成功举办第十九届省运会、第一届省智力运动会等全省综合性赛会。

  6.体育科教成果丰硕。坚持科教兴体,南京体育学院、省体科所共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2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8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8项,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56项。南京体育学院获批省“运动与健康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点、“运动训练与康复”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体育科学刊物影响力逐步提升,《体育与科学》入选CSSCI来源期刊,《体育学研究》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先后成立省公共体育发展研究院、省体育产业研究院等体育智库,积极推进公共体育政策咨询、体育产业发展等决策咨询研究。完善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先后立项课题69项。成功举办五届国际运动康复大会和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运动员文化教育进一步加强,整体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明显提升。

  体育法治、体育人才、体育文化宣传以及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等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多方面价值和多元化功能还没有得以充分挖掘和发挥,体育影响力还不够广泛。改革创新发展需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具有江苏体育印记的重大改革创新成果还不够多。体育发展地区间、城乡间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公共体育服务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体育需求。竞技体育开放竞争、科技驱动不够有力,激励保障制度机制有待健全。体育产业结构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缺少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龙头企业和高端体育品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复合型体育管理人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还比较短缺。

  (二)面临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江苏体育肩负着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作出新贡献和为全面建设体育强国探索新路径的重大使命。

  从发展环境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长期向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升级,我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为体育发展提供多方面优势和条件。随着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和全民健身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体育的重视支持将更加有力。绿色生活理念、新的消费观念、现代技术应用,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影响,人民群众运动健身意识、体育价值认同感和体育参与度显著增强,赋予体育更强劲的内生动力、更好的支撑环境。江苏体育综合实力持续保持前列,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为未来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与此同时,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体育秩序和赛事格局将受到严重影响。国内其他省市体育发展加速,比学赶超竞争激烈。

  从发展要求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对体育强国、强省建设作出新部署,体育地位提升,发展进程加速,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以及对体育工作提出“四个重要”的新定位,为未来江苏体育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寄予了高远期望,推进体育发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育服务供给与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必须加快构建多元主体投入、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开放融合发展新格局。面临两届奥运会和两届全运会,备战参赛任务更加艰巨,必须下功夫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提升为国争光、为省添彩贡献度。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业态结构融合升级在为体育供需两侧提质扩容提供机遇的同时,创新体制机制的挑战更加严峻,必须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升级,推动产业体系现代化。随着体育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加快,体育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多,必须深化体育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体育治理效能。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江苏体育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肩负的责任更重,发展的压力更大。必须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体育发展的高远格局、宏大愿景,深刻认识江苏体育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提升体育工作水平,彰显体育多元价值功能,奋力夺取“十四五”发展新胜利,推动体育强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总目标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地发挥体育“四个重要”作用,聚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加快建设体育强省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融合发展为主要路径,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奋力谱写“体育让生活更美好”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新思想新理念定向领航,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将党的领导落实到体育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为体育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政治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健身健康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工作评价标准,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围绕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全面挖掘体育内涵与价值,积极融入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部署,让体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助力社会治理的新动能,成为增强城市乡村活力、展示文化软实力的新平台,成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彰显美丽江苏的新窗口,不断提升体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效能。

  ——坚持开放融合发展。围绕构建“大健康”“大体育”工作格局,向社会全面开放体育行业资源,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加快促进体育与教育、文化、旅游、卫生、科技等行业深度融合,推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开放融合中提升体育发展效益,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新局面。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注重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破除思维惯性和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在体育领域的应用,激发体育发展活力,让政府更加有为、市场更加有效,实现体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三)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体育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体育成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显著标志,为体育强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公共体育服务优质高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位居全国前列;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奥运会参赛项目和人数规模持续增加,以振兴“三大球”项目和发展冬季项目为重点的项目布局更加优化,为国争光贡献度稳步提高;青少年体育蓬勃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总规模全国领先,体育产业效益显著提升,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文化与精神传承发扬,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用更加突出。

  (四)“十四五”时期体育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江苏体育发展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公共体育服务水平达到新高度。公共体育服务更充分、更亲民、更智慧、更均衡,人民群众运动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进一步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快形成。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全省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6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3%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3.8%。

  ——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取得新提升。竞技体育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科学化、精细化备战训练加快推进,开放竞争办队的模式更加完善,“三大球”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参加第32、33届夏季奥运会对国家贡献度位居全国前列,参加第24届冬季奥运会对国家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参加第14、15届全运会确保参赛成绩稳居全国第一方阵、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参加第15届全国冬运会确保自主培养运动员参赛人数和参赛成绩明显提高。

  ——青少年体育工作实现新进展。体教融合持续深化,制度机制不断健全。青少年健康素养、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普遍提升,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达1500所,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1000家。体校、学校、社会组织三大阵地更加巩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青少年运动训练和竞赛注册人数超过4万人,参加人数超过10万人。

  ——体育产业规模效益再上新台阶。体育产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经济增长新动能作用更加突出、争做示范。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200亿元,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70%。新增3至5家体育类上市公司,创建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动态评定100个以上体育产业基地,新增6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培育一批体育产业特色鲜明、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体育休闲方向特色小镇。

  ——体育文化宣传作出新贡献。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城市乡村活力、提升江苏文化软实力的独特作用更加彰显,“体育让生活更美好”成为社会共识。体育文化的时代内涵更加丰富,奥林匹克精神与中华体育精神进一步弘扬,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保护更加有力,体育对外交流更加活跃,体育综合影响力更加广泛。

  ——体育治理效能取得新突破。“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体育”“大健康”的工作格局加快完善,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融合贯通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体育法治建设、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作风行业建设一体推进,体育治理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推动体育高质量发展争当表率。

  三、全面深化体育改革创新

  (一)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脱钩改革,完善脱钩后体育社团党建管理体制,把党的工作融入体育社团运行与发展,确保体育社团正确发展方向,实现省属体育社团党组织全覆盖。指导体育社团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使其成为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不断增强依法治理能力,符合参评条件的省属体育社团5A级占比达30%。做大做强各级体育总会,促进并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市县覆盖延伸,鼓励乡镇(街道)建立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联办高水平运动队,承接体育赛事、培训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逐步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发展格局。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发挥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传播体育正能量,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好省发展体育基金会作用,推动体育公益事业发展。

  (二)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政府、市场、社会职能边界,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健全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有机统一的协调发展机制。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目录和标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体育发展,积极发展多元主体投资运营的体育服务供给和混合所有制体育经济。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结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鼓励政府投资的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运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健全多元化赛事举办和运营模式,发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导向和撬动作用,大力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赛事,支持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不断丰富群众性赛事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联合办队、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改革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交流和参赛选拔机制,完善赛事成绩奖励政策。

专栏:社会体育俱乐部促进计划

针对当前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引导社会体育俱乐部注重社会效益、强化社会责任,提高行业自律水平,重点发展以培养运动兴趣和技能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社会体育俱乐部联办高水平运动队,扶持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培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民办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不断健全俱乐部赛事活动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推动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社会体育俱乐部在满足群众多元化体育服务需求、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消费拉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促进行业融合发展。深化体卫融合,健全全民健身促进“健康中国”“健康江苏”建设制度性举措,制定运动促进健康机构、体育运动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建立省运动处方库和体卫融合专家库,加快体卫融合专业队伍培养,开展省级运动促进健康中心试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社会体育组织以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康复康养机构等资源整合运用,加快构建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深化体教融合,突出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和全面发展、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一体化、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置、业余训练布局、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升学等重点难点,细化政策举措,健全制度机制。深化体旅融合,培育一批复合型、特色化体育旅游产品,扶持发展专业体育旅游经营机构,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目的地、示范基地、精品赛事和精品线路,扩大体育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体育与科技、公安等行业互动融合,打破政策壁垒,开放共享资源,发挥叠加效应,促进体育治理与业态结构提质增效,构建“体育+”“+体育”的融合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县级体育部门整合后的机构优势和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县级体育工作融合发展新模式,培育推广典型经验成果。

  (四)推动开放竞争办队。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制度优势,围绕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度资源,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建立开放多元的竞技体育办队模式和人才培养格局。进一步拓宽办队渠道,丰富办队形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高校、企业、协会、俱乐部以及其他市场主体联办共建国家队和省优秀运动队,支持苏北和苏中地区联办共建运动队。创新激励保障措施,推进体育系统内同队不同组别、同项不同队伍之间以及政府力量办队与社会力量办队开展竞争,对人员编制、经费投入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办队机制,不断提升办队质量效益。制定出台参加综合性运动会与社会体育机构联办参赛队伍实施办法,鼓励社会体育机构参与省优秀运动队组队并承担备战参赛任务。推动建立以体校和学校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民办体育培训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修订完善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招录办法。

  (五)振兴发展“三大球”运动。出台江苏篮球、足球、排球发展行动计划,提高“三大球”训练科学化水平,职业俱乐部参加“三大球”国内顶级联赛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构建体育系统、职业俱乐部、校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三大球”人才培养与选拔机制,夯实人才储备基础,加强尖子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地方、高校、俱乐部和社会力量联办共建“三大球”专业队,支持“三大球”职业俱乐部发展,积极探索专业训练和职业体育融合发展方式,提高“三大球”发展市场化、社会化水平。加强“三大球”项目文化建设,开展“三大球”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推动“三大球”项目普及和提高。深入贯彻《江苏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发展。

  (六)加快数字体育、智慧体育建设。围绕数字强省、智慧江苏建设及“互联网+”行动目标,以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的运用为导向,加强体育信息化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体育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发展,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政务管理等五个领域的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努力构建服务上普惠化、便捷化,管理上高效化、协同化,技术上数字化、共享化的体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制定体育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推动体育数据资源在省级的汇聚,推动数据资源的安全有序开放,实现体育信息资源跨业务、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的目标,提升体育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建设融合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数字体育平台,培育数字体育经济,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水平,助力竞技体育发展,促进体育治理现代化。

专栏:数字体育建设工程

推进体育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体育智慧场馆出入规则、平台展示规范、训练场地设施管理规范等智能化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省市联动、衔接畅通的体育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群众体育、从业人员、运动训练、竞赛管理等专业数据库。实施公共体育信息化工程,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平台,提供健康指导、设施管理、赛事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等智慧服务。建设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系统,加快构建训科医教服数据中心,提升训练辅助和基地管理智慧化水平。建设在线教育服务系统、学生体质健康服务系统、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开展体教融合信息化应用。建设体育资源线上交易平台,支持不同市场主体应用多种载体联合各类新型技术手段,打造体验式体育消费新模式,推动智慧体育场馆建设,集场馆预定、票务管理、资金结算、线上交易、电子监管等功能为一体,提高安全指数和便利水平。

  四、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健全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继续推动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健康江苏、文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等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统筹协调,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制定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江苏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发挥行业部门牵头作用,促进行业人群运动健身。

  (二)优化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组织全民健身设施现状调查,全面评估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用地供给,加大公益性体育设施和相关产业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及非体育建筑目录、指引。引导推动各地制定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合理利用城乡闲置资源和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亲民便民的健身设施。推广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笼式足球场、冰雪场馆等新型体育设施。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继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全省室外健身设施专项清理行动,及时拆除、更换、维修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设施器材;建设全省室外健身设施管理平台,建立设施器材点位档案,增加报修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省级场馆改造和训练基地建设。

  (三)丰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省、上下衔接、城乡贯通的群众性赛事活动体系,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线上线下结合的办赛机制。持续办好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健康江苏”健步走、“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长三角”体育节、“行走大运河”主题健步走等大型活动,围绕“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每年由体育社团牵头组织的规模体育赛事活动达15000项次,参与人数超过1500万人次。扶持群众性冰雪运动,推广各类民族民俗体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网络赛事活动,继续举办省网络全民健身运动会。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间健身制度和群众运动等级评定制度,发挥各级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以及体育明星、健身达人的影响力带动力,促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蓬勃开展。打造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品牌,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力把“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系列赛事规模做大、品牌做强。推动举办社区运动会,推广群众冰雪运动,推进县域足球普及,支持各地依托地域人文特色和自然资源禀赋培育精品赛事。

  (四)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线上线下相结合,高密度、多渠道、通俗易懂地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开展公益健身讲座培训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活动,将科学健身方法送到群众身边。协调卫生部门加大运动处方师培训力度,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作用,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机制,为群众运动健身提供科学指导与组织服务。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健康评价公益服务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加强不同人群运动健康促进、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指导方法研究,大力开展居家科学健身,持续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等传统健身养生项目。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创新供给方式,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等新业态,为群众提供场地预定、信息发布、赛事组织等服务,提升公共体育资源配置效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建设全民健身管理服务资源库,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

  (五)推进全民健身均衡协调发展。加快区域均衡发展,引导苏南地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彩公益金统筹,促进苏中、苏北地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等群体的健身服务,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办好老年人体育节。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建设,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健身与康复项目,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强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和组织建设。

专栏: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体育科研机构和高校体育人才优势,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研究。抓住体育强省建设机遇,强化顶层设计,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参与、推进智慧服务、加强绩效评价。坚持法治思维,完善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工作法治水平

  五、提升竞技体育奥运争光实力

  (一)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深化项目(群)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自主权,由其统筹负责项目发展。完善权责统一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和理顺项目中心和单项运动协会的权利与职责,优化职能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省级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以及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和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办公室)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年度与周期相结合的目标责任体系和综合评估体系,分解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评估考核。积极争取省内高校联合组建承办高校国家集训队。

  (二)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坚持集约发展,走精兵之路,结合奥运会、全运会项目设置,对未完成周期备战参赛任务、绩效评估排名靠后的项目,采取划转、缩减和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政策、资金、编制、服务等资源向优势项目和重点发展项目倾斜。统筹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优势项目与潜优势项目、集体球类项目与基础大项以及一般项目的协调发展,确保奥运争光重点项目有新发展,集体球类项目上新台阶,田径、游泳、水上等基础大项有新作为,一般项目有新突破。深入推进联合办队,最大范围调动更多资源参与省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尖子运动员培养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体育强省建设中实现竞技体育突破性发展。

  (三)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加强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建立以教练(组)为主,管理、科研、体能、康复、医疗、营养、心理等多学科共同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建立训练备战专家督导组工作制度,强化对训练备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实施教练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精英教练员系统培养,遴选优秀退役运动员转岗教练员并开展专项培训,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较高执教水平的领军型教练员队伍。健全体育专业人员培养体系,提升体能教练、运动防护师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体能训练,建立运动员体能数据库,提高测试数据分析利用,提升运动员身体机能和专项能力,降低运动员伤病发生率。加大科技助力训练备战力度,加快训练单位场地器材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四)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促进运动员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性、实践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基础作用。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新时代女排精神,全面提升运动员职业道德和文明修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弘扬体育精神与培育项目特色文化相结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抓党建和强业务相结合,强化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挖掘和打造本土体育明星和优秀团队,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运动队的爱国情怀与奋斗精神。

  (五)增强职业体育实力。提高足球、篮球、排球职业化发展水平,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竞技水平、较好经济效益和良好社会声誉的职业俱乐部,推动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职业俱乐部和明星球员的国际国内影响力。继续保持职业女子足球、女子篮球的全国领先地位,推动职业男子篮球、男子排球重返全国强队行列,支持女子排球、男子足球职业俱乐部建设。鼓励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社会关注度高、深受群众喜爱的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扩大职业体育发展规模。引导职业俱乐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健全职业体育青少年训练体系。

专栏:教练员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训练管理创新,构建符合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和现代运动训练发展要求的科学训练体系;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实施教练员专项培养计划,重点打造一批精英教练员和体能教练;坚持外部引进和自主培养教练员相结合,形成本省人才和引进人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重视年轻教练员的培养,鼓励和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转岗教练员,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教练员竞争上岗,完善周期与阶段相结合的教练员考核聘用办法,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开展训练质量评估,推动各项目制定训练质量管理评估办法,以评促建、以评促训、以评促管;重视科技助力,建立健全运动员技术档案、体能档案和伤病档案,用数据为教练员优化运动员技战术和防伤治病提供科学指导;修订完善教练员奖励激励政策,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六、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一)全面深化体教融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联合教育部门制定《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政策保障。大力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和干预,针对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并推广运动干预方法。支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优质体育资源进校园,选派优秀教练员、体育俱乐部专业人员进学校指导体育课,开展业余训练;加强学前教育阶段体育教学,推动全省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实施少儿体适能活动全覆盖;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器材供给配备;设立学校教练员岗位,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教练员,加大学校体育教师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体育专项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教练员和学校体育教师专项技能和体育训练执教水平。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继续办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阳光体育节和嘉年华、冬夏令营等活动,举办学生阳光体育联赛和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参与的系列竞赛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承接全国和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进一步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完善“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模式,加强师资培训、体育训练和赛事组织,建立部门联动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估考核制度。鼓励支持各地各校抓好校园体育俱乐部建设,丰富学生课余体育活动。

  (二)健全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选择基础设施好、训练水平高、支持力度大的学校、体校和训练机构,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建成一批“省级青少年高水平单项运动业余训练点”,促进三线队伍建设,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县级业余训练“5621”计划,每个县(市)创建5个以上体育特色项目,每个运动项目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推动更多的体育项目在学校普及,优化县级业余训练布局,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支持社会体育培训机构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作为重要补充纳入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业余体校与普通学校结合融合,拓宽业余运动员教育升学渠道,促进业余运动员文化教育;推动完善省高校体育对口单招政策,鼓励省内高校扩大招收本省高水平运动员选招指标,为业余运动员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断完善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支持保障体系。

  (三)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广泛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构建省市县校四级体育竞赛体系和选拔性竞赛制度,鼓励学校选拔组建学校代表队参加青少年体育竞赛。建立省级一体化青少年竞赛体系,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省内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统一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统一运动员资格审查与竞赛组织标准;联合选拔组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将备战参赛成绩纳入综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锦标赛、冠军赛、分站赛、俱乐部赛、校园联赛和国际邀请赛等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规范青少年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建立体育教育部门共同评定机制。办好第二十届省运会,优化省运会青少年部奖项设置,设立“学校体育工作”“社会体育俱乐部工作”奖项。

专栏:体育运动学校高质量建设工程

坚持“办学多元”原则,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面向社会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推动体校在转型升级中更好地融入社会,增强发展活力,推进体校高质量建设。推进各级各类体校标准化建设,制定《江苏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建设标准》《江苏省少年儿童体校指导意见》,规范办学要求,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将体校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将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双纳入”。鼓励体校与当地中小学校加强合作,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持续开展基层教练员业务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次,建立和完善省基层教练员培训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基层教练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教能力。在全省范围内省市共建1-2所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社会培养更多体育专业技术人才。推动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有关教育配套政策落地落实,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合理保障工资薪酬。

  七、加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推动体育全产业链发展。推动体育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培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运营、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业重点产业链,推动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汽摩和电子竞技等引领性强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发展。打造体育制造业强链,深入推进体育智能制造,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鼓励产业链龙头体育企业拓展设计、研发、品牌等价值链高端环节,推动体育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抓住产业融合升级的机遇,培育一批“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项目,拓展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新型体育服务业态,提升体育产业数字化水平。扶持体育中介咨询、创意营销、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领域发展。

  (二)激发体育市场新动能。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体育企业、独角兽体育企业和体育类上市公司,支持体育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端自主体育品牌,打造体育装备、场馆服务、体育赛事、健身连锁等优质品牌集群,鼓励支持体育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制定加强体育标准化工作意见,完善体育装备、运动水平、场馆服务、赛事活动、体育健身、体育培训等领域标准规范,鼓励龙头体育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持体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贯彻《长三角地区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合作成果;抓住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引导体育企业深耕国内市场,促进市场要素在更大范围流动,实现体育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鼓励体育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体育服务贸易规模。

  (三)开展体育消费试点。支持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培育一批以县(市、区)为主体的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创新体育消费供给,培育定制、体验、智能、时尚、场景等体育消费新热点,发展在线健身、线上培训、线上赛事等新业态。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寻求场馆公益性和市场化的有效平衡点。鼓励利用商业综合体、老旧工业厂区等,打造综合性健身休闲与消费体验中心。完善体育消费券发行方式,推动体育消费支付产品创新,鼓励体育金融消费品开发。激发县域体育消费潜力,活跃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拓展夜间体育消费,鼓励开展线上销售、体育大卖场、体育嘉年华等体育消费主题活动。编制江苏体育旅游地图,举办江苏运动休闲体验季活动。

  (四)大力发展竞赛表演产业。积极申办承办国际重大赛事,办好2022年世界跆拳道锦标赛、2022年世界田联半程马拉松锦标赛、2023年世界羽联苏迪曼杯羽毛球赛、2023年世界田联室内田径锦标赛和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等国际重大赛事。着力发展高端精品赛事,培育超过10项国际体育精品赛事,打造“赛事江苏”体育品牌和10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拓展“一带一路”“大运河”“长三角”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实现各设区市特色品牌赛事全覆盖。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竞赛表演骨干企业和专业体育赛事运营商,构建赛事策划、开发、运营、服务、营销和推广全产业链,建立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特许商品开发、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运作体系。加强竞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裁判员管理改革,建立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体系。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风险评估评价和检查督查制度,加强赛事安全防范,提升体育赛事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全省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健康发展。

  (五)建设高质量载体平台。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单位)申报创建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拓展一批规模效益明显、支撑作用强的高质量创新载体。坚持标准引领,强化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引导推动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园区(功能区)等各类载体提升功能、拓展业态、升级发展。培育一批体育产业特色鲜明、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体育休闲方向特色小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高水平办好江苏体育产业大会、常州国际运动康复大会,支持办好淮河生态经济带体育产业论坛,创办江苏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

  (六)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络机制,开展服务体育企业专项行动,强化体育产业资源要素共建共享,提升体育服务贴近度。用好体育产业发展、体育赛事活动等各类专项资金,推动资金更多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更高乘数效应的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加强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强化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制度。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与消费调查制度,定期发布体育产业发展报告。支持体育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申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七)推进责任体育彩票建设。持续推进负责任、可信赖、健康持续发展的公益彩票建设,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全面落实责任彩票建设工作要求,推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责任彩票四级认证。深化品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体彩品牌公益公信形象。加强产品统筹,不断巩固基础游戏的市场地位,推动产品结构优化。推进多类型渠道协同发展,持续提高实体渠道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益金在支持体育事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专栏:体育品牌培育工程

实施江苏体育品牌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撬动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江苏体育品牌企业和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鼓励发展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康复、中介服务等服务品牌,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文化内涵的赛事活动品牌以及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汽摩等时尚运动项目品牌,拓展体教、体卫、体旅等融合发展品牌。强化体育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品牌意识,强化创新能力,提升品牌形象。鼓励发展一批体育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品牌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体育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展会活动,加大对重点体育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江苏体育品牌知名度。

  八、着力强化反兴奋剂工作与行风建设

  (一)强化反兴奋剂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兴奋剂问题是体育领域重大政治风险,事关国家荣誉和体育形象,坚定不移推进反兴奋剂工作、打赢反兴奋剂斗争,是体育领域重大政治任务,切实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增强反兴奋剂工作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对反兴奋剂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反兴奋剂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江苏反兴奋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持对兴奋剂问题“零容忍”,确保奥运会、全运会我省运动员兴奋剂问题“零出现”。

  (二)健全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反兴奋剂规则》,进一步完善反兴奋剂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按照“谁组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明确各级体育部门、各类人员及所属专业运动队、业余运动队和俱乐部队伍的反兴奋剂工作责任,构建权责明晰、纵横交叉、上下联动的反兴奋剂组织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反兴奋剂风险防控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把反兴奋剂工作与日常训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外源性食品、药品、营养品的安全防范,构建系统化、专业化、全覆盖、无死角的反兴奋剂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继续完善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深入推进“纯洁体育”APP教育管理全覆盖,强化教练员、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拿干净金牌”的理念入脑、入心、入行。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反兴奋剂工作纳入体育行政部门相关考核评价范围,纳入运动员试训进队和教练员、科医管理人员聘任上岗考核重点内容。加强背景审查,进一步规范兴奋剂违规人员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开展运动员、辅助人员反兴奋剂诚信体系建设。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反兴奋剂人才队伍,推动反兴奋剂机构专门监督与反兴奋剂主体自我监督有机协同。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把加强体育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体育形象,夯实体育事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体育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联动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组织、纪律、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加强反兴奋剂检查督查,持续开展兴奋剂委托检查,严厉打击兴奋剂违规行为,实施“一案双查”,完善技术处罚与行政处罚并行机制,依法依规顶格处理,严格追责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九、巩固提升体育科教文化水平

  (一)强化体育科技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聚焦服务全民健身、提升竞技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突出“硬科技”研究,瞄准国内外发展前沿,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制定完善重大体育科技项目计划,全面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在体育领域的应用,让科技创新赋能体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运动促进健康、科学健身方法、运动能力评价等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扎实推进竞技水平提升科技助力工程,推动训练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的应用,建立健全各运动项目训练数据库,加强身体形态与机能、生理生化、体能与康复训练、心理状态等数据的获取和应用;推进高水平竞技运动负荷评价体系建设,提升专项运动特征认识、训练竞赛规律把握和训练过程监控水平;加快体能与康复训练平台建设,推动训练监控、技能测试、机能评定等系统集成,提升体能康复训练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体育智库作用,围绕公共体育服务、体育文化传承、体育产业发展及推进体育融合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优化体育学科建设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开展多学科联合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体育科技评价奖励机制,支持更多高校、协会、企业参与体育科研,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

  (二)健全体育教育支撑体系。全面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落实省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责任,建立体教融合、学训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动队文化教育模式。通过送教、联办、共建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适龄运动员义务教育,畅通高等教育升学渠道,健全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机制。普及推广网络教育,充分利用“体教联盟平台”“空中名师课堂”等平台,组织运动员参加网络课程学习。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考试考核制度,做好运动员选招文化考试工作。落实运动员升学免试或优惠政策,鼓励运动员通过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和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等,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大力推进南京体育学院建设,坚持教学、训练、科研“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核心竞争力;构建学训研融合发展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优秀学生运动员的发展和成长规律,形成出人才出成绩出成果综合效益,为社会培养优秀的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推动南京体育学院新校址建设,拓展办学空间。

  (三)深化体育文化传承创新。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创作一批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的体育题材作品。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持续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育文化展示平台建设、体育文史编撰等方面工作。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提炼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江苏体育故事。推动体育文化产品孵化基地建设,继续办好体育文化创意与设计大赛,打造江苏体育文化品牌。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定期举办大运河文化主题体育赛事和活动,建设大运河文化体育公园,共同营造江苏体育文化繁荣发展的环境。

  (四)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体育交流。坚持合作共赢开放战略,加大江苏体育文化外宣力度,增进江苏与国外友城体育领域的相互了解,拓宽交流合作渠道,提升江苏体育影响力,展示江苏文化软实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扩大“赛事江苏”品牌系列活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吸引力,引导省内体育组织和群众团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互动、共办赛事。深化对港澳台地区体育交流合作,鼓励港澳居民参加江苏体育赛事活动,支持港澳居民、民间团体和协会在体育赛事、体育产业、体育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与江苏开展深入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继续办好“江苏·新北体育文化交流周”、海峡两岸大学生电子竞技大赛、海峡两岸中华武术(国术)交流大会等项目,努力搭建两岸青少年合作交往平台。

  十、切实加强体育事业发展保障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体育改革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党建兴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进一步增强组织力、凝聚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体育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树立“党管意识形态”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体育宣传工作,完善制度机制,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为促进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强体育人才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遵循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创新激励保障政策机制为抓手,以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复合型团队专业技术人才、体育产业人才、体育科研人才等急需短缺人才为重点,建立行业系统、高校院所以及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现代体育人才培养开发体系。大力加强优秀青年干部培养,拓宽培养渠道,强化“选育管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运动员保障制度、就业安置政策以及职业转换培训服务体系,实施体育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百千万”计划。深化体育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江苏体育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建好用好江苏体育人才数据库,全面提升江苏体育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努力打造德才兼备、开拓创新的体育人才方阵,为建设体育强省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三)提升体育法治化水平。完善体育法规规范,配合做好《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工作,依法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探索将体育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强体育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制定体育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健全体育领域信用主体清单,推进全省体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行政复议、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化解体育纠纷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体育法治意识。

  (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完善风险隐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应对机制和方案预案。切实加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订省体育安全防范工作指引,着力抓好体育领域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加大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射击竞技运动的学校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力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重大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备战参赛的防疫指引。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加强年度计划落实,开展跟踪检查,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市县体育主管部门、各条线和各直属单位的重要内容;采取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推进政策协同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推动已有体育税费、体教体卫融合发展等政策落地落实。加强规划执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督导体育工作,完善县级体育重点工作督查制度,确保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