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时间:22-01-21  来源:淮安市体育局

  “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1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0.3%,群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全民健身在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健康江苏建设方面作用日益彰显。同时,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产品供给不够充分、区域城乡人群之间服务不够均衡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决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聚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放融合为路径,坚持扩面与提质并重,坚持规划先行与标准化推进,坚持守牢安全底线,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亲民、均衡、充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6平方米。体育社会组织体系覆盖城乡,全省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6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参与健身氛围更加浓厚,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3%。科学健身指导方法更加普及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运用普遍。全民健身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元,城乡居民人均体育消费3500元,带动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200亿元,增加值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以上。人民群众体质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3.8%。

  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扩容提质。

  1.科学规划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各地制定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促进全民健身设施合理布局。系统梳理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根据镇、村空间布局和群众需求,统筹考虑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因素,有效利用公共空间,合理规划体育设施。各级规划部门在编制涉及全民健身设施的相关规划时,就有关健身设施建设的内容征求同级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定期开展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2.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全省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体育部门要全程严格把关。合理利用旧仓库、厂房、商业设施等既有建筑以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充分利用市政用地、闲置校舍、桥下空间等建设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强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推动乡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和落实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场地设施共建共享。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建设贴近社区、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广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10分钟体育健身圈”。到2025年,全省各类体育公园(广场)总数超过1400个、健身步道超过1.6万公里。〔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3.全面盘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源。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整合,推广全民健身与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融合共享的复合型设施。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补助政策,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实施全省室外健身设施器材专项清理行动,健全管护制度,提高管护成效。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全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范围。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推进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加大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督查评估与培训指导。合理设置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发挥“平战”两用功能。〔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二)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规范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健全覆盖全省、城乡贯通的群众性赛事活动体系,办好四年一届的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智力运动会,举办全省社区运动会、网络全民健身运动会、“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系列赛事等主题活动,举办运动项目业余联赛。深化区域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合作,打造“长三角”体育节、“大运河”主题系列跨地域联动品牌活动,推动南京都市圈、宁镇扬一体化、苏锡常一体化、淮海经济区等区域全民健身共同发展。推广群众性冰雪运动、民间民俗体育等运动项目,吸引更多人参与健身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证书。支持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高校、科研机构、社会专业运营机构等参与群众业余锻炼等级评价。探索建立“运动银行”制度和个人运动码,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设计开发运动相关产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社区体育家园示范工程”,建成50个以上省级“体育家园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提高全人群参与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责,鼓励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工赛事活动,普及工间操、广播操等健身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推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配备适宜青少年和儿童的公共体育设施。办好老年人体育节,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鼓励适老化健身设施器材的研究推广。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建设,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健身与康复项目,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推动农民、妇女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加强少数民族体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三)发挥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作用。

  1.引导扶持基层体育组织发展。做大做强做实各级体育总会,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县(市、区)、乡镇(街道)覆盖延伸,推动乡镇(街道)按照“1+X+Y”(“1”是指体育总会,“X”是指多个运动项目类体育社团,“Y”是指多个人群类体育社团)模式建立体育组织网络。注重发挥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重点发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项目社团和人群类社团,扶持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和监管,研究制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办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和活动组织。积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乡村体育活动和体育志愿服务,发挥体育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助力社会和谐。〔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民政厅、省体育局〕

  2.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推动体育社团分类改革,按照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体育社团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等级评估制,符合参评条件的省属体育社团5A级占比达到30%。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明确购买服务项目清单。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品牌赛事工程,支持体育组织举办俱乐部联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和培训,激发体育组织活力。到2025年,全省每年由体育社会组织发起、参与人数50人以上的体育赛事活动1.5万项次,参与人数1500万人次。〔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建设更加便捷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健全全省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扩大健身指导覆盖范围。用好科学健身指导专家库,办好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专栏,提供更多科学健身方法。推广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健身指导,运用信息化、互联网技术等手段,推动发展健康管理、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等新业态。每年开展全省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广电局、省体育局〕

  (五)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升级。

  大力发展健身服务业。壮大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等业态,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推动体育全产业链发展。全面激发体育消费潜力,重点发展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汽摩、搏击等引领性强的时尚运动项目,培育定制、体验、智能、时尚、场景等体育消费新热点。创新全民健身服务政策,推动健身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健全健身服务业扶持政策落实机制。开展服务体育企业专项行动,建立一批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点。发放体育消费券,更好发挥体育消费券在扩大人群参与面、提升健身服务质量、促进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动态评定100个以上体育产业基地,新增6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六)强化全民健身智慧赋能。

  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融合。创新传统体育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打造更高水平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全民健身智慧化改造工程,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改造升级,提供健身指导、设施管理、赛事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等智慧服务。大力推广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提升群众参与赛事活动的便利性。依托江苏体育陈列馆等线下载体,建设线上体育博物馆,高效弘扬传播体育精神。〔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

  (七)拓宽体育文化传播交流渠道。

  推动全民健身文化交流。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创作一批符合时代特色和中华体育精神全民健身题材影视、音乐、动漫等文化产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创新推广。挖掘典型案例,创新宣传平台,讲述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故事,推动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加“赛事江苏”品牌系列活动,推动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全民健身交流合作,办好“江苏·新北体育文化交流周”、海峡两岸大学生电子竞技大赛、海峡两岸中华武术(国术)交流大会等项目。〔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外办、省体育局〕

  (八)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创新。

  1.深化体教融合。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督查机制。推进学校体育深化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培养学生终生锻炼习惯。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内外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校内外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活动,构建省、市、县、校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进体育特色传统校建设,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学校任教渠道,鼓励各类学校设立教练员专(兼)职岗位。〔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2.促进体卫融合。健全体卫融合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探索建设省、市、县、乡镇、村五级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建成一批 “健康小屋”“健康驿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动促进健康机构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运动健身、慢病防治、保健康复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或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机构与体检机构融合发展。鼓励开展体卫融合学术交流,探讨运动促进健康新技术新方法。推动省慢性病运动干预研究中心和省体卫融合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运动处方师、康复治疗师等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3.推进体旅融合。实施体旅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体旅融合企业、示范基地、创新项目。推动旅游项目与体育项目融合,重点发展水上、户外、航空等时尚运动项目,打造一批体旅融合“网红”打卡地。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旅游”,开发沉浸式、体验式体育旅游产品。借助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平台,开展体旅融合主题活动,搭建体旅融合发展载体。举办江苏运动休闲体验季,编制江苏体育旅游地图。〔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三、组织领导和绩效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预算,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召开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做好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大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全民健身设施用地,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体育社团的管理服务。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税优惠政策和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管,确保依法依规使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彩公益金统筹,在资金安排上向苏中、苏北地区倾斜,推进省内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体育局〕

  (三)健全标准体系。

  制定《江苏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健身权益。修订《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夯实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载体。制定《江苏省运动促进健康机构建设标准》,加快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积极参加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创建,推动地方全民健身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人才培养。

  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探索多元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激励评价机制,着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质量和服务能力。实施体育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百千万”计划,推行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证制度。〔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文明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

  (五)强化安全管理。

  严格贯彻国家和江苏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确保场馆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要求。严格落实重大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防疫指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抓好全民健身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加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体育局〕

  (六)实施绩效评估。

  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健康江苏、文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等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各级政府组织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结果纳入健康江苏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统计局〕

  附件:

  专项工程

  专项工程一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丰富体育公园(广场)内涵和功能,新建或改扩建各类体育公园(广场)不少于380个。完善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新增健身步道不少于4000公里。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50个,新建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20个。新建社会足球场200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1片;完成乡镇(街道)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项目500个;发展户外运动,新建户外运动设施1000个。

  专项工程二 社区体育家园示范工程

  着力完善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参与全民健身。建好管好社区健身设施,社区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示范社区定期举办含5个健身项目以上的社区运动会,每年组织本社区居民开展不同人群赛事活动10次以上。社区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名。常态化开展“你点我送”健身服务。多渠道组织全民健身和健康教育宣传,每年举办科学健身讲座不少于10场,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

  专项工程三 体育社会组织品牌赛事工程

  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打造自主品牌赛事,构建由体育社会组织牵头、覆盖全省的品牌赛事体系。支持省属体育社会组织打造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联动的赛事体系,形成海选、城市赛、总决赛的赛事模式,推动有品牌效应的俱乐部联赛,扩大参赛站数和规模,推动品牌赛事覆盖城乡更多人群。塑造特色的品牌名称,丰富赛事品牌内涵,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坚持以赛促建,通过联动赛事的方式,提高体育社会组织办赛能力,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水平。试点业余运动等级评定与品牌赛事相结合,推动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夯实全省群众基础,推动更多人参加健身活动。创建体育社会组织品牌赛事创建标准,推动体育赛事规范化发展。

  专项工程四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改造工程

  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化平台,提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群众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体育文化等智慧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着力构建覆盖全人群、全区域、全时段的立体、多元、便捷、复合型全民健身新网络。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升级,推动实现线上场地预订、票务售卖、赛事活动培训报名、信息发布、科学健身宣传、群众意见建议征集等功能。制定《江苏省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到2023年,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府补贴的公共体育场馆全部达到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到2025年,50%以上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府补贴的公共体育场馆达到信息化建设提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