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时间:23-11-02  来源:淮安市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部署安排,全面落实《江苏省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按照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聚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和“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围绕更好地发挥体育“四个重要作用”,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大局,坚持为国争光、奋力争先,坚持开放融合、创新驱动,推动体育事业产业全面进步、精神物质同步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为推进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

  1.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江苏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修订《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加强场地设施规划布局,持续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农村乡镇“15分钟体育健身圈”,合理利用城乡边角地以及交通、商业、文旅等场所附属空间嵌入健身设施,增加球类等功能性体育场所供给;结合大运河文化带、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战略,沿江、河、湖、海建设临水步道和帆船、皮划艇等水上运动场地设施,彰显“水韵江苏”特色;对接国家户外运动“三纵四横”空间布局,推动分级多类、各具特色的省内步道体系建设;到2025年,新增体育公园(广场)130个、步道2000公里、室外灯光球场100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2平方米。提高场地设施保障效能,推动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全部向社会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周边群众;继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加快数字化升级和绿色节能改造,落实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人群的优惠政策。完善室外健身设施器材管理平台功能,推动全省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器材全部实现闭环管理。

  2.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赛事活动体系。强化政策引导,优化赛事管理,健全上下衔接联动、多元主体办赛、线上线下结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赛事活动体系,让赛事活动带动全民健身、激发城乡活力。坚持城市主体主创,支持各地申办承办国际国内高端体育赛事,办好南京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中国羽毛球公开赛、世界跆拳道锦标赛等重大国际赛事,做大做强世界跆拳道大满贯冠军系列赛、“贝贝杯”青少年足球赛等自主品牌赛事。培育富有地域人文特色的精品赛事,提升大运河、长三角、“一带一路”等体育系列赛影响力,支持各地打造“体育名城”“赛事之都”、建设运动友好型城市,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培育1-2个特色品牌赛事,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特色赛事活动。丰富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项目业余联赛、俱乐部联赛和惠民赛事,鼓励各地举办村界比赛、校际竞赛、企业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引导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组织举办赛事活动,每年由各级体育组织牵头举办的50人(含)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1万项次。继续办好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持续扩大社区运动会覆盖面、提高参与度,提升“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全民健身周”、“大众冰雪季”、老年人体育节、农民丰收节等主题品牌赛事活动影响力。制定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标准,加大省级奖补力度。进一步规范赛事运行,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加强赛事安全监管。

  3.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倡导“运动是良医”“运动生活化”理念,健全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学健身服务网络,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运动促进健康机构和“体育云医院”建设,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拓展国民体质监测功能。加大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探索推广科学健身指导、运动健康干预等“点单式”签约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健康干预、运动伤病防治等指导服务。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全民健身你点我送”“体育明星进校园”“广场舞培训进基层”“科学健身知识进社区”等活动,把相关理念和知识融入义务教育、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内容,到2025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3.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3%。支持体育社团开展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好中国(常州)国际运动康复大会。

  4.提升竞技体育为国争光贡献度。全面对标对表奥运争光计划,提升体操、羽毛球、射击、击剑等传统优势项目核心竞争力,提高田径、游泳、水上项目竞技水平,加大举重、乒乓球、跳水、柔道、摔跤等项目尖子人才培养力度。扎实做好巴黎奥运会备战参赛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对国家贡献度位居前列。加强备战工作督导评估,优化项目编制、经费投向,确保第十五届全运会参赛成绩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坚持开放竞争办队,深化省市、省企、省校联办共建工作,优化全国比赛组队参赛模式。创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机制,加大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科技助力,发挥全省科教优势,加快科技手段在备战训练参赛中的应用,持续推进“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系统和数据中心建设,加强训练场地器材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创建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体育道德纪律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狠抓赛风赛纪,确保兴奋剂问题“零出现”。

  5.振兴发展“三大球”。全面推动足球、篮球、排球运动普及和提高。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校园、专业、职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青训机制,鼓励地方、高校、俱乐部、社会机构联办省优秀运动队,承担综合性运动会参赛任务。选送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到国家队训练、执教,加强复合型教练团队建设,提升省优秀运动队备战参赛综合实力。制定江苏女子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指导南京市、苏州市推进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落实篮球振兴重点措施,力争第十五届全运会篮球项目竞技水平显著提高。制定实施职业俱乐部服务监管办法。

  6.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深入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优化运动项目布局,创新项目共同体学校协同合作机制,到2025年所有布局学校均有项目代表队,开展常态化业余训练。持续抓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市队校办”、“县队校办”,建立高中校与义务教育学校相互衔接的系统化培养模式,畅通青少年运动员对口升学渠道。开展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行动,丰富“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内涵,加大对青少年近视、肥胖和脊柱侧弯等问题干预方法的研究推广力度。组织开展阳光体育、亲子体育、冬夏令营等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常态化体育赛事活动。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校“双进”校园,提供运动技能辅导、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吸纳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学校工作。做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组队参赛工作,确保我省参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

  7.推进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发展。认真落实《江苏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全面改善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条件,到2025年全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全部达到基本评估标准。围绕有组织机构、有教练队伍、有场馆设施、有经费保障、有训练竞赛、有人才输送“六有”目标思路,加快推进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发展,到2025年参与县级体育督查的64个县(市、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全部达到“六有”标准。着力提高体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实现全省青少年运动员义务教育在普通中小学就读全覆盖;加大基层教练员培训锻炼力度,完善基层教练员执教资格、职称晋升、岗位管理等考核评估制度。推动体校转型发展,在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学校体育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健全学校、体校、俱乐部资源共享、协同育人的青训体系。

  8.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深化实施服务体育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关于进一步恢复和扩大体育休闲服务消费的措施》,健全体育产业扶持政策协同落实机制,用好惠企税收等帮扶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服务,依托“苏企通”平台促进惠企政策直达体育市场主体,助力体育企业加快发展。发挥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提升体育产业数字化水平,扩大体育休闲服务业比重。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培育一批领军体育企业、“专精特新”体育企业和品牌体育产品。支持苏州市办好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依托各类展会、体育产业大会等平台,强化供需对接与资源推介。完善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依托体育产业政企沟通联系点,开展重点领域调查监测。到2025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2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70%。

  9.引导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载体提档升级,打造升级体育消费新场景,到2025年动态创建100个以上体育产业基地,新增3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拓展一批业态复合、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高质量载体。支持南京、常州、苏州创建国家级体育消费活力城市,择优推荐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延伸扩大相关消费规模。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水上、户外、露营等时尚体育休闲项目,定期举办运动休闲体验季活动,认定一批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推介一批高品质体育旅游攻略。推动体育元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推广“体育+农业”乡村旅游路线。推动各地开展体育消费季、体育嘉年华、体育夜市、运动市集、体育大卖场等活动拉动消费,推介发布100个体育消费创新场景典型案例。推动数字人民币在体育消费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体育消费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

  10.培育发展数字体育经济。加快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技术在竞赛表演、健身休闲、教育培训、用品制造、设施建设等细分领域的深度应用。对在数字化发展领域正在起步、成长快速、极具潜力的体育企业,从公共资源配套、科研投入转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体育制造业加快“智改数转”,提高企业生产过程数控化、系统服务集成化水平,认定一批体育企业智能车间、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推动体育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发展“互联网+体育”服务新模式,引导线上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培育发展云健身、云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态。支持在线体育产品创作与生产,鼓励发展虚拟运动和相关赛事。支持无锡市开展智慧体育产业城市建设试点,探索数字体育经济发展新模式。定期评选公布智慧体育产业典型示范项目。

  11.提升体育服务和治理水平。服务国家总体外交,进一步加强江苏体育对外和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强化公共体育信息化服务,推动体育公共服务模式创新。优化整合体育场馆、国民体质监测、体育赛事活动、体育社会指导员、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设施等管理和服务系统,接入“苏服办”“江苏体育小程序”,打造一体化体育服务数字化新模式。修订《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体育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发行预付卡健身企业监管。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范围。健全体育组织网络体系,重点扶持基层俱乐部、民间健身团队等基层群众自治性体育组织发展,更好发挥其在提供体育志愿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体育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奥运争光计划,完善体育部门牵头、政府多部门协同合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体育发展工作机制,推进重大体育发展任务落地落实。

  (二)落实支持政策。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体育发展的税费政策。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用地供给,加大公益性体育设施和相关产业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力度。

  (三)鼓励社会参与。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目录和标准,推动各地每年向社会发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目录、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目录、数字化服务目录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体卫融合等服务项目采购目录,发挥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提供多元体育服务。